琼斯法案对海上风电意味着什么?

由约翰F. Imhof Jr.21 二月 2018
在Block Island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大西洋风能转运公司将使用符合琼斯法案和Blount制造的大西洋先锋公司提供船员和设备转运服务,以满足这些关键的后勤需求。 (照片:Blount Boats)
在Block Island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大西洋风能转运公司将使用符合琼斯法案和Blount制造的大西洋先锋公司提供船员和设备转运服务,以满足这些关键的后勤需求。 (照片:Blount Boats)

海上 风电在 美国 继续增势 。 ^ h 流量将琼斯法案影响海上风电场的开发,运营和维护

经过多年的规划和一些不成功的尝试,海上风电开发商终于在美国取得了首次成功。 Block Island风电场是位于罗得岛海岸附近的一座30兆瓦风电场,于2016年12月开始运营,实现了该项目开发商Deepwater Wind LLC的目标,打造美国第一个海上风电场。 Block Island风力发电场仅由五台风力发电机组组成,与欧洲海岸的大型海上风力发电场相比,只有很小的一部分,但Deepwater Wind正在规划位于马萨诸塞州的罗德岛州马萨诸塞州纽约州海岸附近的大型风力发电场和新泽西州。其他开发人员在美国东海岸上下其他项目也采取同样的做法。
琼斯法和客船服务法
影响这些风电场的规划和建设方式是一个鲜为人知的但颇具争议的法律:最初颁布为1920年“商船法案”一部分的“琼斯法案”规定在美国各地点之间运送商品,通常称为“海岸贸易“,并且通常要求船舶不得直接或通过外国港口在沿海法律适用的美国地点之间通过水,陆路或水路提供商品的任何部分运输,除非该船是由美国公民全资拥有的,并且已经获得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的横向认可的文件证书,或者获得豁免但可以获得这种证书和认可的资格证书。只有在有美国国旗的船只上才能签发沿海签注,但有限的例外情况是在美国建造的。 “客船服务法”同样限制美国地点之间的乘客在美国公民建造和拥有的船舶上的运输。
违反“琼斯法案”的处罚可能很严重,包括没收所运输的商品或金额等于该商品价值或运输成本中较大者的金额。违反“客船服务法”的罚款为每位乘客运输和降落罚款300美元。法律另有相似之处,就本条余下部分而言,它们统称为琼斯法。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USCBP)执行琼斯法案,但依靠USCG来确定船只是否符合美国沿海贸易的资格,包括船只是否由美国公民建造和拥有。
那么琼斯法案如何影响美国海上风电场的发展呢?离岸风力发电场就是这样,离岸风力发电场,琼斯法案似乎并没有限制美国港口和海上风力发电场之间的商品或乘客运输。
领海和大陆架外陆地法案
根据琼斯法案,USCBP一再裁定美国领海的分数是美国的分数。领海被定义为一条三海里的带子,属于领海基线(通常是海岸线)的海域以及位于领海基线陆地内部水域的点。提交给USCBP的文件表明Block Island风电场位于领海。
但是开发商正在计划更大的项目,甚至更远离海外,在美国外大陆架(OCS),风力更强,更稳定。 “大陆架外陆地法”规定,包括琼斯法在内的美国法律延伸到OCS的底土和海床以及永久或临时附着在海床上的所有设施和其他设备,从中探索,开发或生产资源的目的。因此,“琼斯法案”延伸至坐在或连接到OCS海底的钻井平台和平台,以探索,开发或生产石油或天然气。目前尚不清楚琼斯法是否延伸到附属于OCS海床的塔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因为目前还不清楚风力发电机是从海底开发还是生产自然资源,但许多开发商正采取谨慎的方法并假设它确实。
琼斯法案对美国海上风电场的影响
琼斯法使美国海上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复杂化,因为它通常要求商品和乘客在美国的一个港口和附属于领海海底的塔楼或可能的OCS之间移动,或者在这些塔楼之间,使用美国公民建造和拥有的船只。欧洲的风力发电行业多年来一直使用特制的风力涡轮机安装船(WTIV)来建造海上风力发电场,但这些船舶很少,很可能没有一个是在美国建造的。
海上风力发电场也可以使用Jones Act合格的船舶制造,用于其他用途,但这些船舶可能不如特制WTIVs那样高效或可靠,尤其是在较粗糙或较深的水域。一项于2017年10月结束的研究发现,美国海上风电场的发展最终可能会支持在美国建设多个WTIV,并且计划于2017年早些时候在美国建造WTIV,但它仍然存在不确定海上风电场的数量是否需要支持符合琼斯法案的合格WTIV。
符合琼斯法案的合格WTIV也可用于其他应用,包括在欧洲建设风力发电场和OCS上的石油和天然气设施的退役,但在美国建造WTIV的成本较高,可能使其成本太高在美国以外使用,在其他应用中可能不如为那些应用建造的船舶那样高效。在有足够数量的Jones Act合格WTIV实际建成并投入服务之前,海上风电场开发商可能需要寻找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那么开发人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大多数提议的解决方案都采用琼斯法合格船和非琼斯法合格船的组合。位于美国港口的涡轮机可以通过Jones Act合格船只运输至塔楼,并由非琼斯法案认证的专业WTIV安装。这个过程或类似的东西可能已经在Block Island风电场使用。
另外,涡轮机可以从美国以外的国家运送到计划直接到达风电场的外国旗船上,以便及时由非琼斯法案认证的WTIV安装。在每种情况下,只要WTIV的经营者和任何外国旗船舶谨慎地不在塔之间,塔和港之间或美国的其他地点之间或任何此类港口之间运输商品或乘客或点。其他解决方案也是可能的,但是否包括上述任何解决方案在内的任何解决方案是否符合琼斯法案始终取决于情况的事实。
在美国能够建立足够数量的Jones Act合格WTIVs之前,海上风电场开发商和运营商可能需要充分了解他们如何遵守Jones Act。
作者
John F. Imhof Jr.是Seward&Kissel LLP纽约办事处的合伙人,专注于海运,运输和能源融资。 John的经验包括向Jones Act合格船只和海上风电项目业主的贷款人和投资者提供建议。 Seward&Kissel LLP纽约办事处的法律助理Kristy Choi为本文做出了贡献。
(如发布于2018年2月版的海事新闻
分类: Crewboats, 可再生能源, 工作船, 政府更新, 法律, 海上, 海上能源, 能源, 造船, 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