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了关于疲劳的最新指南。这只是一系列乐队助手中的另一个,试图在不提供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覆盖问题。
疲劳是海运业长期存在的弱点。它被认为是大多数海上事故中的主要或促成因素。众所周知,疲劳是由于缺乏睡眠和放松引起的。反过来,这些是因为太少人被赋予了太多的工作。关于如何识别和管理疲劳的指导是没有意义的。
商船上的人员疲劳的根本原因是那些船只没有足够的人员。国际海事组织建议并由船旗国主管部门授权的最低配员水平是不够的,多年来一直如此。没有任何一家船舶经营者能够承担超过最低水平的船舶的费用,因为这会使这些船舶对其竞争对手处于经济劣势。所有在类似行业中运营的船舶必须同时增加船员水平。
尝试疲劳管理
国际海事组织和船旗国政府通过确定最长工作时间和最短休息时间,在解决疲劳问题方面迈出了有益的一步。
1997年,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对“海员培训,认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的重大修订,以及随附的STCW规则。除其他外,“公约”规定,为防止疲劳,各主管部门应为值班人员建立和执行休息时间。该守则更为明确,规定守望者应在任何24小时内至少提供10小时的休息时间,并在每7天内提供不少于70小时的休息时间。 2012年1月1日生效的STCW公约和规范的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在任何7天期限内将剩余要求扩展至至少77小时。主管部门还要求以标准格式保持每日海员休息时间的记录,以便监督和核实主管机关的遵守情况以及港口国控制检查。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长期以来一直认识到运输部门疲劳带来的危险。它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由于“通过”疲劳根本不是一种可接受的选择,疲劳管理系统需要允许个人承认疲劳而不会危及他们的工作。同样,英国海事和海岸警卫局(MCA)认为海员疲劳是一个潜在的严重问题,不利于海上安全和海员的健康。
澳大利亚运输安全局(ATSB)发现了以下情况:
每个人在某些时候都经历过疲劳,但在交通运输行业,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疲劳会产生非常真实,非常危险的影响。疲劳会对人的表现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例如反应时间减慢,工作效率降低,动力驱动减少以及工作表现的可变性增加。疲劳可能导致与注意力,解决问题,记忆,警惕和决策相关的失误或错误。大多数人普遍低估他们的疲劳程度。研究发现,经历疲劳的人无法准确评估自己的疲劳程度或表现能力。相反,他们倾向于高估自己的能力。
船旗国主管部门和港口国控制制度的时间已经过时,以大力执行这些记录保存要求。有人怀疑,在很多船上,守望时间都在报告中,并且报告的休息时间已经过去。只有对这些记录进行详细而细致的审查才能揭示真相。
船员级别
只有当船舶的船员水平增加到适当的水平时,船员疲劳才会变得易于管理。
国际海事组织应立即对船舶船员要求进行深思熟虑的分析。技术进步可能降低了船上的体力劳动水平,但对工作时间的影响很小。例如,ECDIS在正常运行时可能更容易识别船只的位置。然而,仍然需要值班官员通过视觉和雷达来验证这一点。仪器可能会告诉工程师电机出现故障,但仍需手动完成维修。
多年来,船舶所有者和运营商已成功推动降低最低船员人数。现在是时候了,船旗国政府,港口国和国际海事组织都要推迟。用更多的管理指导来解决疲劳问题并不是解决方案。